
残疾的定义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释义
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第一条宗旨,残疾人即肢体、语言、听力、精神、智力或多重存在长期缺损的人,这些缺损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或可阻碍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通用定义
残疾是指由于先天性或后天性原因导致的身体、智力或精神方面的障碍,使得个人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等方面受到限制或无法充分发挥其能力。
残疾的影响因素
个体因素损伤的程度和类型直接影响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例如脊髓损伤可能导致截瘫,而轻度听力损失可能仅需助听器辅助。
环境因素物理环境有无无障碍设施(如坡道、盲道)决定了残疾人能否独立出行。
社会环境社会对残疾的认知和包容度(如就业歧视、教育排斥)会加剧参与限制。
政策支持社会保障制度(如残疾津贴、康复服务)是否完善,影响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个人与社会的互动例如,一个坐轮椅的人若能使用无障碍公共交通并获得工作支持,其参与社会的能力会显著提升;反之,若环境缺乏支持,可能导致功能障碍被放大。
残疾的社会视角
医学模式 vs. 社会模式医学模式将残疾视为个体的 “疾病” 或 “缺陷”,强调通过医疗手段 “治愈” 或 “矫正”。
社会模式认为残疾是社会环境对个体功能的限制,主张通过改造环境(如建设无障碍设施、消除歧视)来促进包容。
目前,国际社会更倡导社会模式,即残疾的核心问题不是个体缺陷,而是社会未能提供足够的支持。
#优质好文激励计划#残疾的认定与支持
认定标准各国通常有具体的残疾评定标准,例如中国通过《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由专业机构对功能障碍进行评估并发放残疾证。
支持措施
康复服务物理治疗、职业康复、心理辅导等,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
辅助技术轮椅、助听器、盲文设备、语音识别软件等,减轻活动受限。
社会政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融合政策(如随班就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等。
延伸:残疾与包容性社会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强调 “平等与包容”,主张残疾人有权与其他人一样参与社会生活,而社会有责任消除障碍。例如:教育领域:推广融合教育,让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
就业领域:企业需提供合理便利(如为视障员工配备屏幕阅读器),禁止歧视。
文化与体育:举办残奥运动会、无障碍艺术展演,展现残疾人的能力与价值。
总之,残疾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不仅涉及身体或心理的功能障碍,更与社会环境的支持程度密切相关。理解残疾需要超越 “缺陷” 的视角,关注如何通过社会变革实现人人平等参与的权利。